威尼斯人网上官网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各镇(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2018〕87号)和《榆林市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18〕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威尼斯人网上官网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抓紧做好相关工作落实。
威尼斯人网上官网财政局
威尼斯人网上官网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2018〕87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18〕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威尼斯人网上官网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扶贫资金管理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是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性举措、是压实资金监管责任的必然要求,对于完善现代预算制度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建立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为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成效,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建设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主要目的是对财政扶贫资金按照预算层级、使用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监控,实现对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分配、下达、使用和绩效等方面全流程管理,是对资金流、信息流、工作流的全程监控。
通过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扶贫资金预算,自下而上建立扶贫项目库,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在监管形式上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是指在资金范围上,不仅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而且包括为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攻坚目标的所有与扶贫相关的资金;不仅针对的是中省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还包括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纵向到底”是要从中央到省、市、县、乡、村,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从预算安排到拨付、使用、监管、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监控机制,实现全程可追溯,动态掌握每一笔资金使用情况。
(三)实施原则
1.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按照脱贫攻坚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财政部统一部署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省级财政部门对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负总责,市县财政部门做好具体监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全面覆盖,分类监控。将各级财政部门明确纳入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纳入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针对各类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具体情况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分类设置预警规则,开展动态监控,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3.创新手段,分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财政信息系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按计划、分阶段拓展完善监控平台功能,逐步实现预期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县财政部门对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为依据,依托监控平台,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反映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总量、构成、分配下达和实际支付以及项目支出进度、绩效目标执行等完整信息。
1.确定财政扶贫资金范围。《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了纳入总台账的中省市财政扶贫资金清单。县级将中省市资金对应局内各股室、下属单位,研究确定了纳入总台账的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清单(详见附件)。
2.根据中省市制定的扶贫资金总台账核算体系,建立汇总机制,明确监控平台的业务配置标准和操作规范。
3.形成县级扶贫资金总台账。县财政和相关部门通过监控平台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财政扶贫资金预算,自下而上建立扶贫项目库,形成县级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总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
(二)搭建监控平台。按照“中央财政统建统管、中央和省级财政两级部署、各级财政和资金使用部门操作使用”的思路,搭建覆盖各级财政的监控平台,聚焦扶贫资金预算安排、逐级下达和支出等各个环节,实施精细监控,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确保监控平台顺利上线运行。各股、室、下属单位在监控平台登录扶贫资金预算指标,逐级分解下达预算,将已下达的2018年预算指标和安排的扶贫项目全部补录到监控平台,确保预算指标的完整性、准确性。
2.实现监控平台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根据财政部统一开发的标准接口,对接工作安排。各股室、下属单位按接口规范完成对接,将每一笔扶贫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监控平台,实现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预算指标和预算支出匹配。
3.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功能。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运用组件开展绩效目标的填报和执行监控。
4.努力推进其他外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县财政和资金使用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的通知》要求,与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对接。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单位间的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在监控平台标准组件基础上扩展和优化功能,推动上下联动、内外部数据深度融合,努力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提高动态监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打通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建立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机制。县财政部门根据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目标任务,加快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监控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1.制定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制度规程。根据中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明确动态监控主体、监控内容、监控方式、疑点信息的处理及监控情况报告等事项,促进监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及时反馈的逐级监控体系。对存在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不精准等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镇(中心)加强督导,向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资金管理部门反馈情况。
3.确定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业务要求。细化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监官要求和需要动态监控的基本要素,设置动态监控指标和预警规则,为分类监控创造必要条件。
4.积极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其他系统的信息共享。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同,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其他外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与扶贫、人社、卫健、民政、教育、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及银行间数据共享机制,将部门有关数据与资金项目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提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效果。
5.督导各相关部门、镇(中心)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把动态监控结果作为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的重要手段。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各股室、局属单位工作职责
1.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由农财所牵头运行。明确由预算股、国库股、信息中心、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综合股、综改办、监督检查室、支付中心等参与动态监控相关工作。
各股室、下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资金保障;各业务股室局下属单位负责对接对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监管工作;加强沟通联络、紧密配合,形成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2.明确各股室、下属单位职责,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农财所:农财所总牵头负责,组建工作专班和建立协调机制,压实工作职责,牵头协调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根据我县扶贫资金总台账,监控汇总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组织界定县扶贫资金范围;设计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流程;制定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方案;确定扶贫资金监控共性风险点;组织开展培训,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推进工作进展;配合市局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预算股:设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扶贫资金指标总收发岗位,做好扶贫资金预算分配下达和指标登录等工作。依托动态监控体系,会同国库股、农财所建立与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全流程实时同步的扶贫资金总台账。
国库股:负责按照接口规范实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的数据对接。对接省、市和县本级支付系统,提取扶贫资金支付数据,做好省、市、县、乡扶贫数据体系的上下对接联通。
信息中心:配合市局落实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方案,规范数据口径、格式,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服务;对接市财政局实时交换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信息。
各相关扶贫资金管理业务股室、下属单位:负责本股室、下属单位涉及中、省、市、县扶贫资金预算分配下达和指标登录等工作,并在预算执行、一卡通等系统中进行信息核对;负责本股室、单位扶贫资金信息在系统中录入、更新和维护,确保系统中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督促对口县级部门、镇(中心)相关预算指标的分配和登录等相关业务工作,确保所有扶贫资金均纳入系统管理;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负责提供涉及各级扶贫资金分配下达的相关信息;各项扶贫资金管理股室、下属单位负责确定个性风险点,风险点的设定应简洁有效,主要包括:扶贫资金下达时间、最后使用关口、超时滞留环节等;负责系统中扶贫资金相关信息核对,督促各相关部门、镇(中心)进行信息录入,确保系统中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确保所有扶贫资金均纳入系统管理。督促相关部门、镇(中心)做好项目库的申报、审核工作和项目库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考核工作。
监督检查室、支付中心:组织对各相关部门、镇(中心)扶贫资金使用财政信息系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稽核。
(二)扶贫资金指标和项目信息录入工作可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
(三)督导落实。对各相关部门、镇(中心)加强督导,采取举办培训班,建立奖惩机制等多种形式支持和引导各部门、镇(中心)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省市县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情况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范围,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
1.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中央层面资金对应县级股室、下属单位清单
2.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省级层面资金对应县级股室、下属单位清单
3.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市级层面资金对应县级股室、下属清单
4.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县级层面资金清单
附件1
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中央层面
资金对应县级股室、下属单位清单
一、预算股:3项
预算司(3项)
(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3)老少边地区转移支付(不含专项扶贫资金)
二、教科文股股:8项
教科司(8项)
文化司(2项)
(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
(5)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
(6)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
(7)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
(8)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补助
(9)学生资助补助费用
(10)旅游发展基金
(11)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央部门部分重点项目)
三、经建股:10项
经建司(9项)
农业司(1项)
(1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
(13)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立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
(14)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15)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
(16)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
(17)中央基建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18)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
(19)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易地移民搬迁部分
(20)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用于光伏扶贫部分
(21)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
四、农财所:10项
农业司(10项)
(22)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3)水利发展资金
(2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25)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6)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27)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
(28)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9)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3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31)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
五、综改办:1项
农业司(1项)
(32)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村
六、社保股:9项
社保司(9项)
(3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3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
(3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37)就业补助资金
(38)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39)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40)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41)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七、综合股:1项
金融司(1项)
(4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附件2
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省级层面
资金对应县级股室、下属单位清单
一、教科文股:5项
科教文处(5项)
(1)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2)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
(3)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补助资金
(4)省属高职院校“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补助资金
(5)贫困生资助补助资金
二、经建股:4项
经建处(4项)
(6)农村环保资金
(7)产量大县奖励资金
(8)中央基础设施支出(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以及相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支出)
(9)苏陕对口扶贫资金
三、农财所:6项
农业处(5项)
省农发办(1项)
(10)扶贫:省级扶贫专项资金
(11)农业: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共服务保障除外)
(12)水利: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防汛抗旱补助资金除外)
(13)林业: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4)果业:省级果业专项资金
(15)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资金
四、社保股:9项
社保处(9项)
(16)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1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19)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0)就业补助资金
(2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22)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2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24)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五、综合股(12项)
综合处(11项)
金融司(1项)
(25)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资金
(26)支持农村实施残疾人电子商务资金
(27)助力脱贫攻坚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行动资金
(28)扶贫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29)精神病患者服务补贴项目资金
(30)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
(31)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32)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
(33)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金
(3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
(35)为贫困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具购置资金
(36)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附件3
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市级层面
资金对应县级股室、下属单位清单
一、预算股:( 1项)
预算科(1项)
(1)精准扶贫(振南)资金
二、农财所:(14项)
农业科(12项)
农发办(2项)
(2)精准扶贫(苹果产业)资金
(3)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项目
(5)扶贫专项资金
(6)乡村振兴计划专项资金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
(8)中央统筹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9)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金
(10)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配套资金
(1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12)市级畜牧专项资金
(13)生态林业专项资金
(14)市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15)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级配套资金
三、社保股:(11项)
社保科(11项)
(16)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1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19)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0)就业补助资金
(2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22)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2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24)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5)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资金
(26)农村社区建设资金
四、经建股:5项
经建科(5项)
(27)光伏扶贫
(28)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配套资金
(29)小型病险库除险加固市级配套资金
(30)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
(31)京津风沙源配套
五、教科文股:6项
教育科(6项)
(32)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
(33)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
(3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3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36)中职助学金
(37)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
六、综合股:12项
综合科(11项)
金融科(1项)
(38)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39)精神病患者服务补贴项目资金
(40)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41)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
(42)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资金
(4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
(44)深度贫困地区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资金
(45)支持农村实施残疾人电子商务资金
(46)助力脱贫攻坚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行动资金
(47)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
(48)为贫困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具购置资金
(49)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
附件4
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县级层面资金清单
一、农财所:8项
(1)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2)扶贫专项资金
(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
(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5)县级畜牧专项资金
(6)生态林业专项资金
(7)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8)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级配套资金
二、社保股:9项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1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1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3)就业补助资金
(14)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15)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16)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17)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资金
三、经建股:2项
(18)光伏扶贫
(19)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配套资金
四、综合股:2项
(20)残疾人生活补助
(21)残疾人托养服务